■“深圳宝安区公路局违规改造大门”追踪
将被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该局书记也被免职 本报讯身陷“豪华门”事件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宝安区公路局局长张助浪,因宝安公路管理中心大楼改造工程的问题,而被宝安区委、区政府宣布免职,并追究行政纪律责任。在区政府网站贴出的公告中,还宣布了该局党委书记林映周被免职的消息。相关公告称,两人将另行安排工作。 “豪华门”事件发生于今年5月,深圳宝安区公路局斥资重修办公楼大门的照片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经报道后,该局局长张助浪回应称,拥有这样的办公楼并不算豪华,是有人想陷害他,希望他早点下台。 在宝安区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豪华门”事件一度平息。 昨日下午,宝安区公路局召开大会公布局长张助浪被免职一事。相关公告昨日公布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上。 宝安区宣传部长李桦表示,张助浪被免职,和宝安公路管理中心大楼改造工程有一定的因素,宝安区纪委介入调查已经初步查明原因,这是市、区两级的决定。张助浪有一定的错误,但没那么严重,故免去职务另行安排。具体原因和处理结果将公布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上。 昨日,记者多次致电张助浪,他以“在开会”婉拒采访。 对此,宝安区公路局昨日召开大会公布此事,工作人员反应均很低调。 《南方都市报》供稿 ■公告内容 公告所列问题:未履行立项审批 本报讯涉及两人免职内容的公告称,近日宝安区区委区政府决定,免去张助浪同志宝安区公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职务,另行安排工作。免去林映周同志区公路局党委书记职务,另行安排工作。巫作如同志主持宝安区公路局全面工作。 公告称,前不久,深圳市监察局和宝安区监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改造工程存在的问题调查核实。经查,2006年5月29日,宝安区公路局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会议决定改造大楼配套设施及大门大堂,并将改造工程交由其下属企业长筑路桥工程公司以零利润方式负责实施,工程费用由公路局和下属各企业按使用大楼面积的比例分摊。 公告称,改造项目共11项,总投资2736.34万元,其中出入口大门163.4万元,大堂628.45万元,玻璃幕墙390.00万元,车库392.02万元,露天停车场(广场)768.65万元,市政连通道路25.46万元,公益广告灯箱36.76万元,LED显示屏139.37万元,文化浮雕112.75万元,电子监控设施31.74万元,灯光效果改造47.73万元。 公告称,该改造工程存在着未履行立项审批(核准)和施工报建手续、未经批准直接将工程交由下属公司负责施工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张助浪同志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南方都市报》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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