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日前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6年期间,赵詹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者通过其子或情妇汪某,以“咨询费”“业务费”和“借款”等名义收受他人所送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0余万元。 赵詹奇受贿数额虽大,但鉴于赃款基本可以追回,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对其可予酌情从轻处罚。 出生于1949年的赵詹奇曾担任杭州市交通管理局局长、浙江航空投资公司总经理、浙江省交通厅厅长等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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