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被车撞伤,交警发现司机没驾照,这种情况下,伤者医疗费该谁出?●轿车追尾造成事故,对方全责,为什么还要我方赔偿对方损失?●“交强险”让驾驶员重新认识保险与赔偿 被盗车辆肇事保险也要垫付 今年7月1日始,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很多读者纷纷询问有关机动车保险及其他保险问题,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黄东涛律师就其在工作中遇到的较为普遍的保险方面的法律问题,回答相关疑问。 “交强险”能提供什么保障? 问题一:“交强险”能提供什么保障,费率最优惠得交多少钱买一份,我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负责我自己的损失吗? 答:“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每份1050元,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全国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种上均大大获利,超过了保监会的“不获利”原则,但直接调整保费数额时机尚不成熟,结合国务院《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对费率进行弹性调控,最大优惠可达到30%。 “交强险”不能对机动车驾驶员及车上人员实现保险保障。“交强险”只是对因被保机动车致伤害者提供一定的保险理赔,与驾驶司机没有关系。即使不是车主开车致人伤害,保险公司也需赔偿。 司机没驾照保险应垫付 问题二:我的亲属被一辆桑塔纳撞伤,交警部门到现场后发现司机没有驾照,因受伤急需住院押金,我们就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司机没有驾照,保险公司不赔,我亲属的医疗费该谁出?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原则上机动车应负全部责任,应由肇事司机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但由于该车已经保了“交强险”,因此即使肇事司机没有驾照,保险公司也应当在8000元额内垫付医疗抢救费用。同样当肇事司机醉酒,司机故意肇事以及盗抢机动车的均应当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垫付后可以向肇事司机追偿。 无责任也可能赔付 问题三:我是一名司机,一个月前我开车时,一辆轿车追尾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无责任,可对方保险公司要求我赔偿对方损失400元,他们公司赔偿我的损失,我很不解,这样做对吗? 答:以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你已经投保了交强险,这叫做无责任赔付。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已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即使无责任,也要赔偿对方不超过400元的损失。当然是指对方的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400元,如果损失少于400元,则据实赔付,然后到保险公司取理赔款(需要提前报险)。 车被盗也不能解除合同 问题四:我的车今年6月被盗,我报了警。同年7月,偷车贼开我的车肇事被抓。将一名行人撞伤,他无支付能力,急需住院的伤者家属要求我承担责任,叫我垫付医疗费,我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车被盗了,保险合同解除了,保险公司无责任,是这样吗?我对此事承担什么责任? 答:由于你的车被盗期间肇事,你已经报警,公安机关已记录在案,因此你对此次交通事故无任何责任,但因你已经交纳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垫付伤者急需的医疗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可以向肇事责任人追偿。 关于其它的保险问题 问题五:2003年,我父亲买了一份保险,意外死亡可获20万元的保险金,每年都交纳保费,我们子女谁都不知道。父亲于2004年11月份死亡,2005年6月母亲因病死亡,后事处理完后谁都没在意,今年7月清理物品时才发现保险单及保险收据,我们发现保险合同约定,应当出现保险事故后两年内提起诉讼,请问我们还能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吗? 答: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就是五年,因此你未过诉讼时效。虽然合同约定两年,但是这种约定违背法律的规定,该条款无效。你们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 问题六:我父亲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买了一份医疗意外险,约定出现医疗意外死亡,保险公司赔付2万元。不幸父亲手术后死亡,医院说死亡不是医疗事故,医院没有责任,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保险合同上的“医疗意外”并不是老百姓自己认为的医疗意外,而是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条款来认定,可我也不知道保险公司的条款是什么样的,如果保险公司不赔,我可以起诉吗? 答:你说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有一些保险公司在拉保险的时候,保险代理人并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为了拿到佣金,把保险内容说得含含糊糊,有的根本不出示保险条款,即使出示也不详细讲解,很多人稀里糊涂买了保险,到出险时才知道与自己想象的不一样。因此买保险前一定要弄清楚,要看清书面条款。 你刚才说的问题,可以找保险公司协商说明事情经过,如果保险公司以自己的理由拒赔,你可以起诉。因为在买保险时,保险公司未出具保险条款,该条款对你没有约束力,保险法规定对于免责条款必须明确书面告知才产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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