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路桥隧 - 免费·分享·共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交通罚款达两千可要求听证

2007-7-13 09:5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54|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接受交通违法处罚时,如果单笔罚款达到2000元,违法者又提出了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可以要求听证。昨天,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刚实施的《行政复议听证规则》作出了此项规定。

  记者了解到,如果当事司机要求听证,应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构收到听证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通知听证申请人。同时,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听证的,应当将听证决定及时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

最新评论

QQ|【路桥隧】 ( 湘ICP备16018960号-1 )  QQ群:【路桥吾爱-lq52.com】

GMT+8, 2025-5-15 03:43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