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路桥隧 - 免费·分享·共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河北省将对载货车辆实施计重收费

2007-7-14 17:2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83|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

  本报讯(记者 崔虹)7月15日起,载货车辆驶入我省收费公路时,虽然仍执行现行的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但必须通过计重收费系统称重。如果您的车超载了,系统将向您进行预警提示。一个月后,我省将对载货车辆实施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这是记者日前从省物价局获悉的。

  据了解,载货车辆实施计重收费后,通行费主要依据行驶里程、车辆重量和费率系数确定。载客车辆(包括载客类汽车、手扶或小四轮拖拉机、机动载客三轮车)通行费收取仍按现行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执行。

  石太高速每吨每公里0.08元

  实施计重收费后,载货车辆驶入封闭式高速公路时,如:唐津、保津、石太、京张0.08元/吨公里,京秦廊坊段、丹拉、张石、京承0.075元/吨公里,京石、石安、青银、邢临、邯长、京秦宝山段、唐山西外环、长深、宣大0.07元/吨公里,京沪河北段、沧黄0.065元/吨公里,石黄、衡德、唐港0.06元/吨公里。

  载货车辆驶入开放式普通收费公路时,如:白洋淀大桥、李家沟隧道、109线阳原、营涝线营子、承秦出海路秦青和205线新河庄收费站计重基本费率1.0元/吨车次;其它普通公路收费站计重基本费率1.7元/吨车次。

  正常装载车辆越重交费越少

  在高速公路上,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9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5%计费,大于49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的55%计费。普通公路上,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9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0%计费,大于49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的50%计费。

  超限车辆最高按6倍计费

  所有超限车辆,正常装载部分按递减后的基本费率计费(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超限0~30%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超限30%~100%部分按基本费率1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费,超限10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费。

  实施计重收费后,采用取整的办法,即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

  同时,车道收费系统采取两种收费方式并行使用,当计重设备出现故障时,改为按车型收费方式收费。

最新评论

QQ|【路桥隧】 ( 湘ICP备16018960号-1 )  QQ群:【路桥吾爱-lq52.com】

GMT+8, 2025-5-15 13:08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