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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26”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获刑七年

2007-7-15 17:0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07|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韶关讯 记者日前从京珠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获悉,去年“8·26”特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谭某以交通肇事罪被武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认定:2006年8月26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谭某无证驾驶灯光不全且严重超载的货车在京珠高速公路北行乳源路段违法倒车,导致另一辆河南客车与货车发生激烈碰撞,事故共造

  成17人死亡,33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谭某和车主贺某(另案处理)弃车逃离现场。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取证,认定谭某和车主贺某共同承担事故的重要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特大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伤,而且肇事后逃逸,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彭卫 李军)

  (敏华/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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