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7月15日电(记者 杨跃萍)经过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六国政府的共同努力,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间人员和货物便捷流动的《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目前已进入逐步实施阶段。 7月15日,中国交通部在昆明举办培训班,向来自相关国家部委及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主体云南、广西相关部门人员,讲解便利运输协定及其附件、议定书等内容。 老挝、泰国、越南于1999年11月签署《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之后,中国、柬埔寨和缅甸也加入这一协定。此后六国逐步完成了协定全部17个技术附件和3个议定书的谈判和签署工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适合本地区实际的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的法律文件。 中国交通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李光灵说,根据已定“时间表”,2007年底前次区域六国将分别制定出全面实施协定的国别行动计划,2008年六国政府将批准所有附件和议定书,2009年将全面实施协定及附件和议定书。 他透露,本月初亚洲开发银行与中国、越南共同审定了在中越河口-老街口岸实施便利运输协定的操作手册。此前,亚洲开发银行确定把大湄公河次区域六国的七对口岸作为率先实施便利运输协定的试点,云南河口口岸是中国唯一的试点口岸。 根据中越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今年9月30日前中越河口-老街口岸将采取关键的便利跨境运输措施,其中包括通关“单一窗口检查”。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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