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曼谷7月17日电(记者凌朔)泰国政府17日在内阁会议上批准,泰国南部那拉提瓦、北大年和也拉3府实施的“紧急状态下行政管理法”(简称“紧急状态法”)继续延长3个月,以加强对泰南三府武装分子的监控和追捕。 泰国政府副发言人纳塔瓦当天说,目前泰国南部三府依旧面临暴力事件不断的形势,武装分子活动依旧十分猖獗。因此,政府决定再次延长在泰南地区实施的紧急状态法。 依照规定,在实施紧急状态法的地区,政府有权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包括宵禁、禁止大规模集会、限制出版发行、逮捕嫌疑人员、没收可疑财产、监听电话、封锁公路、强制移民等。 泰国政府自2005年7月在泰南三府实施紧急状态法以来已多次延长其有效期。特别是最近一年,暴力活动更加猖獗,几乎每天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枪击、爆炸等袭击事件。而自2004年初泰南武装分子抢劫一座政府军火库后发生的一系列暴力事件,迄今已造成2300多人死亡和6000多人受伤。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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