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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未必带协议书

2007-7-17 20:0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67|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

  这个月开始,北京实施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发生轻微事故时,双方签一份协议书就可以离开,避免交通堵塞,不过司机们也遇到了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就是没有携带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时难道只能还是等警察吗?

  这起事故的肇事者是名年轻的女司机,18岁,拿本才半年,开的却是一辆大个头的金杯,结果一倒车,撞上了另一辆金杯。男司机:他倒车女司机没踩住刹车。

  双方争执一番后,年轻的女司机意识到是自己理亏,同意和对方快速解决,但是双方却都没带快速处理协议书,于是两个人只能报警,请交警来解决。交警:主要就是新手不懂快速处理的办法。

  交警告诉记者,实际上,如果没带协议书,还有其他自行处理的办法。一是双方各找一张白纸,分别写上时间地点事故情形,到保险公司再重新填写。或者是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叫查勘车到现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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