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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昨开查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

2007-7-18 09:5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68|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昨天,全市各交警大队开始向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开刀,仅二七广场,一上午就有23辆非机动车、11名行人因为违法,被交警拦下罚款。

  昨日上午,在市中心二七广场,交警四大队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执法站,组织民警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整治。上午7时52分,第一辆闯红灯的自行车被民警拦下,车主许展有被当场罚款20元。截至中午,共有23辆非机动车、11名行人被交警拦下罚款,其中违法行为有闯红灯、电动车带人、电动车直接左转弯等。“很长时间不见行人闯红灯被罚款了!”路过的不少行人纷纷议论说,“交警要动真格的了!”

  交警四大队负责人介绍,从7月16日至12月31日,郑州全市将进行集中治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予以5元(含警告)至50元额度不等的处罚,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或教育,暂扣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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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0条和51条,今报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做出如下提醒:

  ●行人或乘车人看这里:

  对行人和乘车人违反交通法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其中4种行为处20元罚款:1.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2.乘车人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3.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外或者跳车的;4.乘坐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两种行为处50元罚款: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的;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

  ●非机动车驾驶人看这里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或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处50元罚款:

  1.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

  2.醉酒驾车的(并可约束至酒醒);

  3.驾驶时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4.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

  5.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当拆除加装的动力装置并予以收缴);

  6.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具有助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比如燃油助力车)。线索提供 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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