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8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交警系统罚没收入征缴工作,保证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推行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罚没收入征缴改革。 据介绍,本次改革了征缴方式,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取的罚没收入,由原来通过各市、县(市)区“罚缴分离”系统征缴管理,改为通过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进行收缴;对异地违法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信息交换,将通过全省公安交警违法管理系统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对接予以完成。 简化处罚程序,采用处罚决定书与非税收入缴款书合二为一的票据;暂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为代收罚款的银行。 改革以后,公安交通部门使用的违法业务处理系统与财政部门使用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实现联网运行,相互支撑,提高效率;系统还能实行自动对账,实现综合布控,强化公安部门的执法能力。 记 者 李俊辉 通讯员 赵 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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