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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车不予挂牌年检

2007-7-20 07:3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70|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俞刚实习生杜文杰)交通部门公布的研究数据表明,一辆超载2倍的车辆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载车辆行驶l6次。然而,在利益驱使下,有相当部分车主擅自改装车辆,增加载重量。日前,西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联合交通部门对改装车辆展开整治。18日上午,有6辆擅自改装的

  大货车在车管所内接受年检时被勒令现场恢复原状。

  据西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车管科杨勇利介绍,许多车辆在注册登记时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但挂牌后车主便纷纷擅自改装。近年来,车管所在年检中发现有越来越多的车辆与注册登记时的模样大相径庭。“这辆东风嘉龙货车,标准车厢高度是80厘米,但目前车厢高度却达到了120厘米。”18日上午,在车管所检验场内,经过仔细测量后,杨勇利发现一辆型号为“龙羚C68”的东风嘉龙货运车比注册登记时的“身高”足足高出40厘米。

  随后,车管所工作人员责令车主现场恢复了车辆原状。仅当日上午,车管部门就查出6辆改装车辆。据介绍,今后,凡改、拼、组装车辆,即便是新车,车管部门也依法不予挂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改装后的车辆不予以年检,而未经年检车辆是不得上路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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