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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必罚 武汉文明过马路活动动真格

2007-7-20 09:1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27|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严运涛、通讯员进明、晓妍)今日起,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武汉交警重点“关照”。警方称,对行人、骑车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的做到“三个必罚”:坚决处罚带头违法者、中青年违法者和在示范路口、路段的违法者。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行人违反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物的,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及违反其他通行管理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此前,武汉对行人、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以教育和宣传为主。据统计,今年4月,该市启动“文明过马路”活动以来,共组织了1.5万余人次的志愿者上街,劝导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8万余起,办交通违法人员学习班4000余人次。

  为给安全文明过马路创造条件,该市交管部门已调整、完善了35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设施和标志标线,在8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横穿较集中的路口、路段,增设交通隔离护栏3000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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