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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鼓励群众拍违章 和2003年有奖拍违章不同,本次活动无偿

2007-7-20 13:1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38|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王微 通讯员苏健 江晶涛)明天,由花都区承办的广州市第四个文明交通宣传周将拉开帷幕,持续至7月28日。花都鼓励记者、交警以及所有群众在各交通要道抓拍违章行为,报料给媒体给予曝光。

  据介绍,花都区广播电视台和区新闻中心将派记者在全区各交通要道抓拍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的镜头,在电视和报纸上予以曝光。在岗交警也配备数码相机,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拍照,曝光车牌号码,并将违章个人名单和车牌号码通报所在单位。宣传周期间,花都区也鼓励市民行动起来,上街抓拍行人、车辆违章镜头,向电视台和新闻中心报料。

  广州市交警部门曾于2003年7月推出过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的措施,后因其有偿性引起较大争议而被叫停。对此,花都区文明办副主任黎群生表示,“鼓励不是奖励”,花都区承办文明交通宣传周鼓励群众抓拍违章活动是无偿的,和2003年的有奖拍违章不同。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这项活动,让群众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让自己的反面形象曝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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