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午电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公路坠石砸车造成4死2伤的事故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被告方铜仁地区公路局赔偿原告86万余元。 2006年2月11日10时50分,受害人刘秋林等6人驾驶一辆本田轿车行驶在铜(仁)遵(义)公路,悬立在公路上方的100多立方米危石突然崩塌,砸中受害人刘秋林等驾驶的车辆,造成4死2伤的惨剧。 作者:北青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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