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程已由宁夏交通厅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宁夏公路管理局(业主)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该工程的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招标土建改造包括:宁夏境内17座公铁立交桥的原部分设施的拆除、新建砼护栏、桥面铺撞、防撞墩等。交通工程包括:宁夏境内17座公铁立交桥增设标志标线、波形梁钢护栏及隔离网等。 2. 本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交通部路网结构改造项目安保工程补贴资金及养路费配套资金,其中部分款额将用于本次招标所列出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 本项目共2个施工合同段,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以上工程量为预计工程量,投标文件报价因依据设计文件提供的工程量。 4. 本招标项目为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最低为:1合同段凡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施工资质,并在近三年内成功地承建过两个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2合同段凡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施工资质并在近三年内成功地承建过两个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 5. 凡符合上述条件并有兴趣者,可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于2007年7月_24_日至2007年8月_15_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15:00-18:00到宁夏公路管理局五楼5011室购买招标文件, 其中交通部范本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招标人自编招标文件部分(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_1000_元, 售后不退。每合同段设计文件收取押金人民币1000元,未中标单位可以凭落标通知书和招标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在退还投标担保的同时退还押金。 6. 本项目计划工期:2007年8月25日~2007年10月15日。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安排:投标人自行考察; 标前会议时间: 2007 年 7 月 27日9:00时,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宁夏公路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8 月 15日15: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宁夏公路管理局五楼办公室。 10.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若投标人同时对本项目2个合同段进行投标时,应分别提交各合同段的投标担保。 11.招标人定于2007年 8 月 15日15:30时在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宁夏公路管理局八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局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宁夏公路管理局五楼。 邮政编码:750004 电 话:0951-6091506 传 真:0951-6090771 联 系 人:刘女士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局(盖章)2007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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