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河东机场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机电系统工程项目通过了宁夏发改委批准建设(宁发改交通[2006]479号),建设资金已落实。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本项目的业主)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该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 2、本项目为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最低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5、本项目为宁夏河东机场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机电系统工程项目,工程内容为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等工程。 6、业主对工程交工质量要求为:符合国家规范及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7、凡符合上述条件并有兴趣者, 可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授权书、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07年8月10日至2007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2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本次招标的参考资料为:《宁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方案》、《宁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暂行技术要求》,投标人如有需要可一并购买,每套收费人民币1000元。 9、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7年 8 月 16 日9:00时 地点: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院内(现场考察时投标申请人自配车辆) 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 8 月17日15:00时 地点: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10、投标人所有需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请于2007年8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于2007年8月23日以前以补遗书形式答复投标人。 1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10万元现金投标担保。 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 30日15: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 单 位: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地 址: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银川收费站北侧大楼 邮政编码:750004 电 话:0951-6150413 联 系 人:贺先生 13、招标人定于在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中写明的授权代理人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14、招标人(业主) 名 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邮政编码:750004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收费站北侧大楼 电 话:0951- 6150413 传 真:0951- 6153848 联 系 人:宋女士 黄先生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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