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金高速公路西段是由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189号文批准建设。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机电、房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供货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为1个合同段,预计工期1个月。 3、投标人可于2007年8月25日8:30~12:00和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书叶西路599号9楼)洽购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4日上午9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书叶西路599号12楼),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投标人应在2007 年9月4日上午9:00前按“投标人须知”第3.9条规定提交5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 招标人: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继东、陈翔 联系电话:0576-85167065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银行汇票) 开户名称: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账 号:330666135012216000000087 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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