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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事故处理条例等16部法规今起实施

2007-9-1 16:0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09|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兰州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9月1日起,16部新法规正式施行,将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其中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铁路路外伤亡事故和行车事故统一纳入“铁路交通事故”范畴,形成了统一的事故分类、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将铁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15万元;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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