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本报连续报道了《大庆人欲起诉“哈大高速”》一事,目前已有172名原告到法院质疑哈大高速收费权。8月31日,以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律师团发出倡议书,正式在哈市征集原告。 今日上午,记者接到哈市读者王先生的电话,他称经常路过哈大高速公路,目前积攒了很多过路过桥费票据,询问是否有资格索赔。据律师团介绍,王先生可以在原告胜诉后比照判决书获赔,也可以向有关律师咨询,成为原告中的一员。随后,记者陆续接到数十个询问电话,哈市读者纷纷表示了对此事的关注。 据悉,倡议书内容如下: 广大哈大高速公路的用户朋友们:针对哈大高速公路连年修路却不见成效的状况,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近期一直在收集并保全证据做提起集团诉讼的准备。经过研究,诉讼方案基本确定,现面向全市征集集团诉讼的原告,具体要求如下:1、报名资格:凡名下有车辆,且在2007年5月哈大公路开始修路后使用过该高速公路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成为本案的原告。2、提供资料:报名参加诉讼时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执照)、2007年5月以后在哈大高速公路通行的往返或单程票据原件、到本所填写推举诉讼代表人推举书。3、时间、报名地点及费用:请大家在本倡议书见报后一周内携带以上资料到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哈市南岗区嵩山路22号8层)报名,联系人:刘真贞,联系电话:0451-55515463、55515462。个人起诉高速公路的案件在全国很多,但均以败诉告终。我们的高速路破烂多年,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也让我们每个哈市人忧心忡忡。进行本次诉讼,是维护所有高速路用户权益的公益行为,期待各位的积极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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