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路桥隧 - 免费·分享·共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公共交通车船减半

2007-9-2 12: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62|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钱江敏)记者从深圳市地税局获悉,从昨日起深圳市开始新征车船税,按重征税成为这一税种的特点。

  昨日开始征收的车船税规定:大、中、小、微型客车每年税额分别为600元、480元、420元和240元,摩托车每年税额为96元,其他车辆按自重每吨税额为96元。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另外,深圳市今年公共交通车船将减半征收车船税。

最新评论

QQ|【路桥隧】 ( 湘ICP备16018960号-1 )  QQ群:【路桥吾爱-lq52.com】

GMT+8, 2026-4-8 12:35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