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州市安吉县13省道青临线边坡防护和大溪隧道渗漏水整治工程分别由省公路管理局浙公路复[2007]26号、浙公路复[2007]66号文批准修建,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上述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为13省道大溪隧道渗漏水整治工程和边坡防护工程两个合同段。 第一合同段:大溪隧道渗漏水整治工程,桩号:K15+590,主要内容:隧道渗漏水的防止和引排。 第二合同段:边坡防护工程,桩号:K17+000-K24+430,主要内容:清理和改缓边坡,增设挡墙、锚喷防护、主动防护、边沟、截水沟等。 二、浙江省范围内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隧道专项工程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第一合同段的投标。 浙江省范围内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第二合同段的投标。 三、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于2007年7月13至16日9:00—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到安吉县公路管理段养护机料股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范本》),每套收成本费 500元,售后不退。 四、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须自行到工程现场进行考察。 五、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至期前办妥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工商银行三楼)交易备案及相关手续。 六、投标文件送交的截至时间为2007年7月27日9: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至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工商银行四楼)。 七、招标人定于2007年7月27日9:30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工商银行四楼)举行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八、强制性资格条件请登陆www.zjt.gov.cn浙江交通网和www.ajztb.com安吉县招投标网查阅。 九、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投标担保为人民币5万元,并按投标截至期前提交到安吉县公路段。 招标人开户名称:安吉县公路管理段 开户银行:安吉县工行 帐 号:1205290009021002554 招标人地址:安吉县递铺镇交通路公路段。 邮 编:313300 电 话:0572-5220660 传 真:0572-5220658 联系人:黄志军、李力 招标人:安吉县公路管理段 2007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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