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港马岙港区公共航道整治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7]85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7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舟山港务管理局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炸礁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见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本公告附件)。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SZ1合同段的投标。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单位,均可报名参加J1合同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SZ1施工合同段和J1监理合同段。 第SZ1施工合同段:灌门水道1#、2#、3#、4#礁盘共计17.2334万立方米的水下炸礁、清渣、运抛工程的施工。 第J1监理合同段为第SZ1施工合同段的礁盘爆破、清渣、运抛的全过程监理。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7年7月13日至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船籍所有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仅对SZ1合同段)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新城行政中心水务大楼二搂)处购买招标文件。其中第SZ1合同段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1500元(含《范本》);第J1合同段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7月20日上午10∶00; 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港码头1号港务大厦2楼6号会议室。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2007年7月20日上午10∶00; 集中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港码头1号港务大厦门口。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9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新城行政中心水务大楼二搂),逾期不予受理。 7、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三天,须办妥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员证。 9、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第SZ1合同段提交5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第J1合同段提交5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开户名称:舟山港马岙港区公共航道整治工程 开户银行:舟山市农业银行 帐 号:499901040010677 招标人:舟山港务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港码头1号港务大厦 邮 编:316000 电 话:0580-2067218、13967226729 传 真:0580-2067218 联系人:龚先生 日 期:200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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