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阳 通讯员刘广鹏)52岁的王某骑电动自行车逆行时,将一位82岁的老太太撞倒致死。前天,怀柔法院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今年6月27日下午,在怀柔区中心邮电局附近,王某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逆行,且车速较快,撞上了由北向南横穿马路的老太太张某。次日,张某死亡。怀柔交通支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王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只要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是不是机动车,都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王某事发后积极施救并赔偿损失,故酌情减轻了王某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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