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金塘大桥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5]168号文核准建设,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05] 230 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受项目法人浙江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为项目业主代表,承担项目的建设管理。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决定对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金塘大桥伸缩装置采购与安装(第CG6-SSF1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金塘大桥伸缩装置采购与安装(第CG6-SSF1合同段),招标内容包括金塘大桥所需伸缩装置的原材料采购、制造加工、检测、标志、包装、储存、运输、交货、现场安装、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内的维护、维修等。本次招标的CG6-SSF1合同段的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CG6-SSF1合同段 区域位置 | 规格 | 数量 (道×米) | 总长(m) | 金塘大桥主通航孔桥 | D1200 | 1×27.1 | 27.1 | D1520 | 1×27.1 | 27.1 | 预计工期:约13个月(2007年10月~2008年10月,预计安装时间2008年8月-2008年10月),具体以业主提供的计划为准。 3、凡满足下述要求的国内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均可凭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07年9月25日至2007年9月29日8:30~11:00、14: 00~16:30(北京时间)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水务大楼2楼)或招标人处(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50号)购买招标文件,各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CG6-SSF1合同段强制性资格条件 | 对伸缩装置生产厂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 通过了ISO9000系列认证; (3) 近十年内(自1997年9月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为国内两座斜拉桥或悬索桥提供过伸缩量不小于1520mm(含)的伸缩装置的业绩。 (4) 投标人拟派驻的工地专职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质量检测工程师、安全员。 | 对伸缩装置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代理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具有代理的伸缩装置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伸缩装置生产厂家应满足上述对伸缩装置生产厂家(2)~(4)款的规定。 | 伸缩装置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 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用银行汇票形式。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水务大楼2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金塘镇沥港码头 邮 编:316032 传 真:0580-8052900 电 话:0580-8261521 8052955 8052958 联系人:李庆东 陈岱杰
招标人: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200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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