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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群众代表与唐山交通局“面对面”

2007-9-27 15:0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23|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

  本报讯(记者王军伍)昨日上午,来自社会各界的百名代表来到唐山市交通局,就唐山市养路费、通行费征缴问题向交通局养路费稽征处、唐港高速公路管理处、承唐高速公路管理处、交通开发总公司4部门进行了面对面的质询。记者从会议现场了解到,有关唐山何时实行计重收费、何种车辆为超限车辆等问题成为了此次质询会的焦点,交通局相关部门都代表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的解答,并向代表们公布了监督电话:(0315)2200504。

  质询会刚一开始,有位代表提出:我省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行计重收费,唐山什么时候实行该种收费方式?唐港高速公路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省交通厅的安排部署,全省划分为三个片区,分批次实行计重收费方式,唐山市被列为第三片区,暂不实行计重收费。”交通局工作人员指出,唐港高速公路目前正在加紧计重收费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系统软件升级工作,预计在12月底实行计重收费。

  对计重收费方式对大车运输是好是坏的问题,交通局工作人员解释,只要按规定进行货物运输,计重收费是件好事,但超载超过一定限度,超的多,“交”的多。

  有位代表提出,自己家的双排座汽车,载重标准是0.75吨,但要求按1.5吨收取费用。就此,养路费稽征处就代表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双排座汽车载重标准虽然是0.75吨,但该种车辆为客货两用车,根据相关规定,该种车征费是根据它的载重标准加上载客标准和来收取的。“0.75吨+0.5=1.25吨(1—1.5吨之间的按1.5吨收费)”所以该位代表的车辆收费是符合规定的。

  此外,代表们还对超限车辆的恒定标准、养路费滞纳金如何收取等问题进行了质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对未能及时解答的,交通部门承诺将于会后进行研究、讨论,最终给予代表们答复。代表们还可以把问题反映到交通局行风办代为转达。唐山市交通局行风办投诉电话为:(0315)2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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