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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9 16:1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78| 评论: 0|原作者: 路桥吾爱搜集|来自: 辽宁交通厅
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2007年国道安保(标志完善)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法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吴忠分局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宁夏东和交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分局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953- 2012409
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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