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省道兰溪黄湓大桥加固工程已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浙公路复[2007]117号)批准建设,兰溪市交通局为该项目业主,金华市公路管理处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资质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相应的桥梁结构维修加固资质,且具有类似桥梁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45省道兰溪黄湓大桥加固工程共一个合同段,实施桩号:桥梁中心桩号29K+960,桥梁全长1069m,项目主要内容为对主桥箱梁梁体裂缝采用灌浆或封闭处治;对箱梁腹板竖向预应力筋进行补张拉,并对预应力筋管道补压浆;对箱梁腹板、顶板、底板局部开裂区采用粘贴钢板和碳纤维布的方法进行补强;加厚全桥腹板并增设横隔板,在箱梁内施加体外预应力;凿除桥面铺装,并重新浇筑;修复全桥栏杆,伸缩缝、排水系统等设施。 3、实施地点和工期 实施地点:兰溪市45省道金兰北线,预计工期8个月,2007年10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 4、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9~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兰溪市公路管理段养护工程科(兰溪市体育场路45号)洽购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 5、施工投标文件必须于2007年10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完成并送至兰溪市国际大酒店大厅(兰溪市振兴路333号)签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兰溪市国际大酒店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 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2万元的投标担保。 联系人:李海光(金华市公路管理处),黄国文(兰溪市公路管理段) 电 话:(0579)82346823 88899948 传 真:(0579)82348436 招标人:金华市公路管理处 2007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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