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海口10月10日消息(记者 朱琳)海口市交警部门近日开始对海口市公交系统运营车辆开具超载罚单。据当地媒体报道,当地一条主要运营市区外高校区线路的公交车日前被以“超员营运”接连处罚六次。 新闻回放: 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划,海口45路公交车是服务海口桂林洋高校区的公交线路。10月7日,桂林洋高校区乘坐公交车返回学校的师生人数很多,结果当天20辆45路公交车中,有6辆收到了海口市交巡警支队灵山中队开出的罚单。这些罚单的理由是公交车 “超员载客”,罚单大部分的处罚金额为200元。据了解,海口45路中巴公交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为13人,主要是依据座位数目确定。 公交司机:该违规运营热情服务市民还是该依法“拒载”? 一份近日针对海口多名公交车司机的调查显示,多数的公交司机认为,对公交车超载,有关部门不能只顾处罚,公交车毕竟与一般的客运车辆不同:公交车在城市运行,既要逢站必停,又要有客必载,而且站与站之间的距离很短,乘客上上下下,尚未清点清楚,人数又发生了变化,司乘人员根本来不及认定是否超载。 “我开了10多年公交车,还是头一次遇到超员要被罚的事情。”一位当天被处罚的司机对记者说,“乘客赶着上班,你不让他们上车,他们更难受,还会骂司机。而且如果向交通部门投诉,不让乘客上车属于 ‘拒载’行为,司机也要被处罚,我们到底该怎么办?”该“违规运营热情服务”还是该“依法拒载”?这位司机和他同事们觉得这个选择让他们很伤脑筋。 交警:依法处罚公交超员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法制宣传科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公交车超载依照相关法规应该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城市公交车辆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特别例外的规定,其违反核定人数超载并不能排除相应处罚条款的适用,所以,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超载公交车予以处罚当然是合法的。 交通:公交拒载,每次罚1000 海口市交通局运管处公交科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交车是一种低速、短距离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乘客人数很不稳定。目前,我国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和即将实施的 《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都没有明确规定公交车到底该载多少人,什么样的情况才算超员。但他也表示,作为一种城市服务系统,“如果公交车司机 拒载乘客,每次要罚款1000元。”该负责人表示,出现这一问题后,交通部门将尽快和交警部门协商,共同解决这一问题,不会因此影响广大市民出行。 市民:不超员不现实 采访中,海口市民对公交超载受罚出现了一边倒的不支持。市民普遍认为,在没有增加公交客运能力的前提下限载,市民出行就要动用其他交通工具,如打的、租车等。这既增加了市民的交通费用,又会让城市交通更加拥堵。而且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超载,市民大多能接受,也符合他们的利益需求。城市公交车在上下班的高峰时期,超载是普遍的,许多城市实际上对公交车超载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对城市公交车限载,不符合广大市民的现实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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