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在路边等人的张女士被经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泥水。由于与车主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张女士提起诉讼,要求车主赔偿800元。昨日上午,首起路人因被溅泥水引发的诉讼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我招谁惹谁了,平白无故被溅一身泥。”张女士一到法庭就抱怨。她说,今年8月17日上午9时左右,她站在霞公府街路南侧等人。 张女士说,那天刚下完雨,她身边有一个因施工而产生的小水坑,突然一辆小面包车开了过来,车的右前轮轧到了水坑,泥水溅了她一身。但面包车没有停,径直开走了。 张女士记住了面包车车号,并马上向交通队报警。东单交通支队通过车号联系上了车主王先生。但王先生表示车当时是于先生驾驶,王找到于,于表示并不知道这事。于先生随后向张女士道歉,表示愿意帮忙洗衣服,并赔偿50元,但张女士要求赔偿200元。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由于溅泥事件属于道德问题,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队无法对王先生进行处罚。张女士因此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误工费、洗涤费以及精神损失补偿金等共计800元。交通队出具了张女士被王先生的车溅一身泥水的证明。 昨日,法官对此案进行调解,最终车主王先生同意赔偿150元,但张女士要求道歉,并坚持索要200元。“不是钱的问题,就要他一个态度!”张女士称。由于双方互不让步,法官暂停调解,待双方补充证据后择日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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