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5111025696 所属地区:乐山市 项目名称: 乐山市沙湾区滨河路三期道路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截止时间:2007-10-26 招标类别:施工、监理招标 1、乐山市沙湾区规划和建设局的沙湾区滨河路三期道路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已经由乐沙发改[2007]92号文核准,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项工程内容:道路全长1832.6米,车行道宽12米,人行道宽5米; 2.2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划拨; 2.3工程建设地点为:沙湾区城区北端,南起于肖河口街北止于沫若大桥与九龙街; 2.4建设工期为 15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工程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施工标段的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任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工程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7.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有公章(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中级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仅限省外企业)、被授权人(即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审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8.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有公章(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审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9.投标申请人可在四川正源工程造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审计局三楼)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07 年 10 月 22 日至 2007 年 10 月 26日,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分。 1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 乐山市沙湾区规划和建设局 办公地址:沙湾区城区 联 系 人: 陈宏刚 联系电话: 0833-3448140 邮政编码: 614900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正源工程造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乐山市中区嘉定北路190号(市审计局三楼) 邮政编码: 614000 联系电话: 0833-2058250 传 真: 0833-2442623 联 系 人: 陈 波、夏海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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