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庐县16省道与320国道连接线工程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6]21号)批准建设,并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桐庐县16省道与320国道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为该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合同段强制性资格条件详见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 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招标第S05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2、浙江省桐庐县16省道与320国道连接线工程,全长7.11公里,双连拱隧道210m/1座,独立双洞1680m各1座,技术标准为一级。 3、本次招标第S05施工合同段建设工期为1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年 4、请于2007年10月23日至29日(不含周六及周日)9:00-11:00(北京时间,下同)和14:30-16:30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桐庐县桐君街道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联系电话:0571-64217660、64217663)购买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范本》),每套收成本费8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人若有需要请自行组织现场考察。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 位: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 程晓峰 地 址:桐庐县桐君街道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 电 话: 0571-64217662、6421766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拟委任的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出席(项目经理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手册原件)。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同时向业主提交十万元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或电汇)。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开户名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帐 号:33001617182053000524 招标人:桐庐县16省道与320国道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杭州诚信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庐县桐君街道兰田村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2号12楼 联系人:袁志祥 联 系 人:洪国富 电 话:0571-64241955 电 话:0571-64625952 13806511460 传 真:0571-64241922 传 真:0571-64623108 2007年10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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