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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招投标将施行硬性规定

2007-11-1 09:1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06|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 记者陈煜儒交通部印发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作了硬性规定:总资产6亿元以上,净资产2.5亿元以上,最近连续3年每年均为盈利,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35%,商业信誉良好。

  据交通部体改法规司立法处相关负责人说,在现行的体制下,实行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制度,主要是为了处理好政府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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