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记录宁夏交通事业发展历程,传承交通历史文明,营造交通文化的浓郁氛围,以收藏、展陈方式揭示宁夏交通的历史底蕴和深刻内涵。现决定对宁夏交通博物馆内装饰及布展设计实行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 2.本项目法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其中部分款额将用于支付设计的费用。 3. 本项目分1个合同段招标,其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宁夏交通博物馆筹委会提供的各展区的文物和史料,以全新的设计理念,广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营造活灵活现的陈列氛围,使动与静、历史与现代、科技演示与文物陈列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彰显现代精神和时代风貌,实现展览的思想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主要采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同时还要采用模型、沙盘、多媒体、平面设计、文字制作等手段提升展陈效果,多角度再现宁夏交通的过去、现代和未来,使展陈更直观、更立体。力求使整体展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表现视觉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又不缺乏独特性。序厅雕塑要从长远考虑,经的起时间考验,真正体现交通人的精神面貌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老城与新城之间的北京中路与气象路交叉口东北角处。宁夏交通博物馆展厅总面积约为 1500 平方米。详见《宁夏交通博物馆文物与史料展陈大纲》。 5.对于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有类似博物馆类布展设计项目业绩、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布展设计负责人须有类似专业展馆设计经历。 6.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申请对本次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于北京时间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2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宁夏交通厅一楼103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包括展陈大纲),售后不退。 7.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0.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7年11月12日9:00时, 集合地点:银川市北京东路165号宁夏交通厅。 标前会议时间: 2007 年 11 月 14 日10:00时,地点:银川市北京东路165号宁夏交通厅大楼二楼会议室。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12 月20 日15:00时,请投标人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银川市北京东路165号宁夏交通厅大楼二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被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出席。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招标人地址:宁夏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收费站北侧大楼 邮政编码:750004 电 话: 0951-6150413、6088680 传 真:0951-5032956-583 联 系 人:贺宗瑞、冯晓松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盖章)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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