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峙门口外航道整治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函[2007]32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7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虾峙门口外航道整治工程指挥部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航标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见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本公告附件)。招标人委托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人。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设一个合同段(HB1):新建φ8m大型灯浮1座和φ3m浮标10座(其中2座备用),并在镇海、舟山两处航标分中心站设置遥测遥控系统。 施工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包括正常性养护):12个月。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7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每天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新城行政中心水务大楼二楼)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800元(《范本》自备)。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11月13日9∶00; 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港码头1号港务大厦2楼6号会议室。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2007年11月13日10∶00; 集中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港码头1号港务大厦门口。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新城行政中心水务大楼二楼),逾期不予受理。 7、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三天,须办妥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员证。 9、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5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开户名称:虾峙门口外航道整治工程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定海区支行 帐 号:33001706235053002537 招标人:虾峙门口外航道整治工程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港码头1号港务大厦 邮 编:316000 电 话:0580-2067218、13967226729 传 真:0580-2067218 联系人:龚先生 招标代理人: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33号 邮 编:310007 电 话:0571-87799816 传 真:0571-87799822 联系人:徐先生 日 期:2007年11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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