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银川公路(宁夏境)盐池至中宁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并已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建设计划。决定对该项目的机电系统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本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国内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其中部分款额将用于本次招标所列出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本次招标内容为盐中高速公路全线160.352公里机电系统工程施工,共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4、工期安排:K0+000 —K63+900 2007年10月10日----2007年11月20日 K63+900—K168+352 2007年11月20日----2008年 8月20日 5、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投标人的最低资格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并在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过不少于三个类似本项目合同段工程的施工。 6、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持单位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章)一份,于2007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518室购买招标文件, 其中交通部范本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招标人自编招标文件部分(项目专用本和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_2000_元,售后不退。 7、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安排:投标人自行考察; 标前会议时间: 2007年9月12日15:00时,地点:银川市银古高速公路银川主线收费站北侧大楼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24日15: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银川银古高速公路银川主线收费站北侧大楼二楼会议室),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担保。 9、招标人将在同一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仪式,届时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参加。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被受理。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银古高速公路银川主线收费站北侧大楼 邮 编:750004 电 话:0951-6150403 6150420 传 真:0951-6150403 联系人:蒋先生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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