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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路票价随对开地浮动

2007-11-16 08:2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60|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新京报

  ■ 公路

  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国家发改委的报告显示,公路客运方面已有9省、市采取顺价措施。北京公路客运须执行对开省份制定的票价。

  公路客运价格已采取顺价措施的包括河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贵州、陕西等9个省、市。其中,河北、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等地已发文或按现有运油联动机制,允许各地市或各运输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公路客运价格在政府基准价浮动范围内适当调整。

  另有内蒙古、吉林、江苏、山东、河南、海南、重庆、云南、甘肃、新疆等10个省、区、市拟采取顺价措施。

  只有天津、山西、黑龙江、湖北、四川、青海6个省、直辖市此次明确不调整运价。其中黑龙江、湖北、四川已在去年出台了对客运票价燃油附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油价上涨的压力。天津、山西、青海也暂不打算调整公路客运票价。

  辽宁、广东两省由于公路客运竞争激烈,企业担心票价上浮影响客源,不建议调整票价,目前公路客运票价较稳定,物价主管部门正在加强市场运价监测,对是否上调燃油附加还在进行测算研究。

  西藏、宁夏两个自治区客运价格由市场调节,据了解,客运企业拟将票价上调10%-15%。北京公路客运则执行对开省份制定的票价,将根据相关省份确定的政策执行。

  部分地方公路客运价格涨幅

  贵州燃油附加标准每人公里提高0.004元

  湖南燃油附加标准每人次提高0.5元

  福建每人公里0.01元的燃油附加

  陕西每人次1元燃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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