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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机动车2008年公路养路费20日起开缴

2007-11-19 09:4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13|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

  饶春艳

  11月20日起到2008年3月31日,拉萨地区范围内的机动车辆将进行2007年公路养路费年审以及缴纳2008年公路养路费。记者11月18日从自治区交通厅公路规费征稽局拉萨征稽处获悉,2008年公路养路费的缴纳原则上要求车主一次性包缴。

  据自治区交通厅公路规费征稽局拉萨征稽处处长平措介绍,全年一次性包缴从2008年开始全面实行,好处有3个:一次性包缴发放缴迄标志,车主可免路检、路查;车主一次性包缴有优惠,比如一辆私家车一年需交纳的养路费为900元左右,但一次性包缴只需缴纳825元;一次性包缴后,车主不用再担心每月因忘记缴纳养路费而产生滞纳金。

  另外,2007年对农牧民农用车辆实行先归口后缴费的政策,参加年审并归口到位后持有《查验证》的农牧民农用车辆,全年包缴按50%优惠。

  据介绍,自治区交通厅公路规费征稽局拉萨征稽处将派工作人员到拉萨市的出租、公交和中巴公司上门年审,提供方便。在拉萨市区及县、乡长期行驶的外省车辆,也需主动办理调驻手续和缴纳2008年的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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