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交警三分局民警,体验了成都首辆流动电子警察车在动态中查处机动车违法的全过程。这是自上月26日市交管局关于严查车辆乱停乱放等3大通告正式实施以来,为精确打击机动车路面违法行为而投入使用的先进设备,以配合路面执勤的交警在动态中查处机动车违法。 昨日上午,记者从红星路口开始,跟随流动电子警察车,观察其在动态中查处机动车违法的情况。记者发现,这种流动电子警察车内安装了多种智能化监控设备,整车造价约60万元。 上午10时许,当车行驶到红星路下穿隧道辅道时,一辆车牌号为川ATL1××的出租车,从两排正在等候北打金路口红灯信号的车流右侧非机动车道超越过去。此时,同样在等候信号的流动电子警察车立即抓拍下了该车的违法行为。据介绍,该出租车将被罚款100元。上午11时许,流动电子警察车来到顺江路,一辆川ACS5××的白色丰田轿车,由九眼桥向成仁路方向行驶时,突然越中心双实线掉头,这些突然的违法行为,依然被流动电子警察车准确地捕捉到了。事后,该车将被罚款100元,扣2分。昨日,这一台流动电子警察车抓拍到近百辆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交警三分局民警雷学之介绍,它将在动态交通违法突出的交通主要干道和主要通道上,采取定点和流动相结合,以巡逻查处为主的方式,严格查处影响道路畅通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 附:流动电子警察车主要抓拍的10种交通违法行为: 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 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驶; 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4、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的; 5、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的; 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信号路口时,不按所需要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7、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见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 8、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禁止通行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禁止转弯标志、禁止掉头标志); 9、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禁止超车线、禁止掉头线、禁止变换车道线); 10、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郭战 本报记者 樊英 摄影 卢祥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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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4-18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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