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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规范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

2007-12-6 08:4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52|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2月5日讯 记者陈煜儒记者今天从交通部获悉,由于目前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存在与实际船舶信息不符,造成海上搜救、引航等领域诸多安全隐患的情况,交通部正式印发《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对船舶使用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据了解,目前应用的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是由在其无线电信道上发送的一列九位数字组成,简称MMSI码。该细则采取“证书制”,实现一艘船舶对应一张独立的《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MMSI证书)。该证书上登记的船名、申请单位、船籍港、船舶种类、通信业务标识码、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设备序列号必须与船舶的法定证书及有效文件一致。船舶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必须注销MMSI证书,并将标识码从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设备中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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