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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打场晒粮 最高罚款500元

2007-12-8 21:1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50|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沈阳12月6日专电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沈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规定,在农村公路上或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沤肥、晒物、燃烧物品的,将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长期以来,每逢农忙季节,随处可见公路沿线的群众将庄稼堆放在公路上晾晒,有的农民甚至将农作物铺到国道上,不仅影响了车辆行驶,同时也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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