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港越城港区中心作业区工程(下称本项目)工可报告已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函302号文批复,项目业主绍兴港中心作业区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越城港区中心作业区工程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10万吨/年,设计陆域面积462亩(不包括进港道路),需要征地529亩。设计布置500吨级泊位17个(其中集装箱和钢材泊位2个、件杂货泊位6个、散货泊位3个,全天候泊位3个),后方陆域建设相应的集装箱、件杂货、散货库场、液化品储罐、中转库和配套设施。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绍兴港越城港区中心作业区工程包括码头主体工程、装卸工艺机械设备、化工品储罐、陆域道路、进港道路、堆场和仓库以及生产与辅助生产用房、水电等配套设施的勘察设计招标,为一个设计合同段。 勘察设计主要内容为码头主体工程、装卸工艺机械设备、化工品储罐、陆域道路、进港道路、堆场和仓库以及生产与辅助生产用房、水电等配套设施的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编制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相关科研、专题报告等。 三、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的设计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于2007年12月24日至28日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联系电话:0571-87630257)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工可及参考资料),售后不退。 四、勘察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7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7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技术规范。 (3)、征地拆迁图: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完成。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 (5)、设计阶段科研:与设计进度相协调。 五、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现场考察并出席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及地点:2007年12月29日9时30分,在绍兴市火车站广场综合楼附房3楼集中。 标前会议时间及地点:2007年12月29日13时30分,在绍兴市火车站广场综合楼附房3楼举行。 六、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投标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或http://www.zmctc.cn)。 七、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 9:0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联系电话:0571-87630257),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人民币贰拾万(¥200000.00)元,担保形式为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十、开标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及拟委任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出席。 招标人:绍兴港中心作业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绍兴市火车站广场综合楼附楼3楼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8268053 传 真:0575-88268059 联系人:顾杨圣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8851363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陈振宇 招 标 人:绍兴港中心作业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2007年12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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