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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路也将计重收费

2008-1-1 08:0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24|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台海网

  台海网1月1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林芹)一年超限三次将入“黑名单”!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交通、公安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决定从今天起进一步加强监管,对非法超限超载者,给予严厉处罚。

  福建省确定从2008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构建“治超”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将超限超载车辆比率稳定控制在5%以内。

  两年再建16个一类治超站点

  今后两年,全省将再建16个一类“治超”站点,普通公路依托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设置限高限宽保护;严厉打击利用假冒军警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

  对悬挂军车号牌、运载非军事装备的载货类假冒军车,一律先暂扣车辆,追缴其欠逃规费,依法从重处罚;对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要依法责令停止行驶,对超限部分货物实施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等纠正措施,消除违法行为。

   普通公路也将实施计重收费

  根据规定,对于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在全省治超监控网络内进行通报;被列入 “黑名单”的车辆及驾驶人,将作为全省各治超检测站 (点)重点查处的对象。

  另外,全省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后,要注意规范计重收费行为。全省普通公路也要尽快实施计重收费,用经济手段促进“治超”进行。

  打击冲卡拒检等违法犯罪活动

  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两项重点整治活动:一是打击非法“车托”护送车辆以及聚众恶意堵塞交通、冲卡拒检甚至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重点整治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确保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

  对容易出现聚众闯卡、拒不接受检查、强行冲卡、带车绕行的重点地区,要增加警力投入,加强巡逻,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对“车托”现象猖獗的地区,要组织警力,协同交通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活动。

  省交通厅还公布两部举报电话,普通公路超限举报电话:0591-87078115;高速公路超限举报电话:0591-87077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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