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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乱穿公路罚10~50元

2008-1-3 20:5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07|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汤伟)俗话说:新年新气象,但如果你依然藐视交通法规,随意横穿公路,被交警逮住罚款,就不是什么好彩头了。昨天,市交警总队表示,今年是全市的“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年”,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一系列交通陋习,行人横穿公路也名列其中。

  前两月严查非法营运车

  据交警总队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50万辆,驾驶人206.5万人。但交通文明状况堪忧,主要表现为机动车不各行其道问题比较突出,车辆随意变道争道,遇前方堵塞时不依次排队,扰乱秩序、影响通行;驾驶人、行人守法意识差,不遵守交通信号、越线行驶、乱挤乱穿,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等,与直辖市的地位、形象极不相称。

  对此,交警总队表示,在今年前两月,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摩托车无牌照上路行驶、无证驾驶、违法停车揽客,客、货运车辆超载、超速、闯禁行路段,主干道行人乱穿,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报废车、假冒克隆车、非法营运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违规用车灯将被整治

  按照规定,夜间两车会车时,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以免对面来车发生交通意外。但据介绍,我市驾驶人夜间违规使用灯光或者安全高亮度灯光的现象比较突出,交警部门已在去年年底的几次“渝安行动”中对此行为进行过整治。

  在今年“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年”期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也将成为交警部门整治对象,驾驶人需特别注意。

  乱穿公路可当场处罚

  以前,对于行人横穿公路的问题,一般由交通协勤人员加强劝阻,但收效甚微,在此次专项整治中,交警总队特别强调,从即日起,各交警部门要加强整治重点路口、路段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教育纠正违法行人,对于不听劝阻的,当场予以处罚。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可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包括10元、50元)。

  同时,交警部门还提醒驾驶人,在等候红绿灯期间,必须按照地面标注的导向标线停靠,一旦被交警现场查获或是摄像纠违,都将面临200元罚款和记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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