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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客运票价最高可上浮30%

2008-1-17 11:4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11|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大洋网-广州日报

  

公路客运票价最高可上浮30%
公路客运票价最高可上浮30%。记者卢政摄

  本报讯 (记者于梦江 通讯员罗德泉)昨日,东莞市物价局、交通局联合对2008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做出明确规定,春运期间公路票价不加成,最高可上浮30%,公交出租汽车票价一律不涨价。

  票价最高上浮不得超30%

  根据规定,2008年春运期间,东莞市公路客运票价实行不针对春运票价加成的政策。据了解,公路客运票价平时可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最高上浮30%,今年春运实行不加成政策,即按平时允许的上浮幅度,春运期间按基准最高上浮不超过30%执行。而此前,公路客运票价可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最高上浮65%。

  据了解,目前全省规定的公路客运基准价分为15个标准,最高标准为大型高级直达班车0.28元/人公里。此外,对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浮动幅度为30%以内。

  根据不同时段、不同路线、不同车型等级制定具体公路客运票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资料,于春运开始前报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备案。

  外省籍客运车减收通行费

  今年,东莞将继续施行春运优惠措施,减轻公路客运企业负担。

  首先,对参加春运外省籍营运客车,减收车辆通行费。春节前15天(1月23日至2月6日),对持有省际班车客运标志牌或持有2008年进出广东省春运证的非广东省籍营运客车降档收取路桥通行费。其次,对参加春运的本省籍的公路营运客车,免征春运期间养路费和公路客运附加费。

  市民可拨打“12358”举报

  春运期间,东莞市核心城区城巴、镇内公共汽车、区间汽车客运、出租小汽车、过江轮渡等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得上浮。

  物价部门将于近期开展对春运期间票价以及对公路客运企业实行优惠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市民发现违法定价行为,可拨打价格投诉电话12358举报。

  市民:抱怨车票“涨”太多

  物价局:并没有违反规定

  临近春运,记者陆续接到许多市民的投诉。张先生说,平时回老家汽车票价只要七八十元,去年春节回家要240元,前天已是100元了,还没到春运呢。许多市民对票价不解:“最高涨价30%,怎么春运汽车票价还是翻了几番?”

  对此,东莞市物价局相关人员表示:尽管平时的票价规定也是在基准价格上最高上浮30%,然而,实际上许多车站的票价不仅没有上浮,且远低于基准价格,这是客运公司根据市场经济做出的调整,因此,到春运的时候,票价按照上浮30%执行,许多乘客感觉比平时贵了许多,实际上没有违反规定。

  班车票价计算公式:

  班车票价=[车型基价×(1+30%)+人公里客运附加费+人公里过桥过路费]×营运里程+旅客站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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