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丽温高速公路、龙丽丽龙高速公路2008年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已列入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年度养护计划,现决定对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实行公开招标。 1、本次招标设两个合同段: 一合同为:金丽温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工期为12个月,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工作内容为增设标志标线,工程造价约400万元。 二合同为:龙丽丽龙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工期为12个月,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工作内容为增设标志标线,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2、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且具有高速公路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工程允许投标人对两个合同段进行投标,并允许同时对两个合同段中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2008年2月29日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州市湖墅南路186-1号美达丽阳国际商务中心11楼)洽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填写意向合同段,如投标文件递交时与意向合同标段不一致,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如投标人对两个合同段进行投标,则必须分开两个合同段制作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4日9: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州市湖墅南路186-1号美达丽阳国际商务中心11楼会议室) 。 7、投标人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一合同壹拾万元的投标担保金,招标人户名: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帐号:1202021109900089320。 二合同伍万元的投标担保金,招标人户名: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杭州市之江支行,帐号:33001619835053002606。 8、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出席。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0578-2359566 、13784352808 邮 编:323000 传 真:0578-2359566 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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