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检察院在对一项重点工程的现场监督中,发现问题并重新组织投标,使得最终中标价比原来低近1600万元,既防止了国家重大资金流失,也防范了商业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等行为的发生。 近段时间,中山市检察院应邀对重点项目、省道岐江路段改建工程招投标进行现场监督,但评标结果公示后,检察院发现此次评标对投标人的准入标准不统一,认为这可能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便联合市监察局、市招标办建议某公司重新组织招投标。经过重新竞标,最终中标价比原来被废标单位的投标价低近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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