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8日,江苏省检察院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司法机关新一轮直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查办专项行动即将掀起。日前,笔者从玄武区检察院获悉,从该院正在查处的一系列涉及工程招投标领域案件中,分布在招标单位、招标中介代理公司、施工单位三方之间的“潜规则”成为最令人触目惊心的黑色符号。
王某、邵某、宋某,三个相同的年龄、不同职业的男人,分别代表着招标单位、招标中介代理公司、施工单位三方。在2007年,他们成了玄武区检察院查处的系列案件中串联挖出的建筑“蛀虫”。
然而这起系列案件的侦办并没有结束,又一个“蛀虫”宋某涉嫌贪污的事实在邵某一案的线索中浮现出来。经检察部门初步审查证实,2003年在南京某工程招投标代理业务中,宋某伙同江苏某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邵某,通过职务之便,串通抬高标价200余万元,骗取国家建设资金,同时从自己所在的建设有限公司侵吞骗取国家建设资金25万元。 (姜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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