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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警方出台22条措施挂牌保护重点项目

2009-4-16 09:5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75|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南海网

  海口警方出台22条措施确保生产经营秩序

  挂牌保护重点项目

  本报海口4月15日讯(记者谢向荣、特约记者黄培岳)在海口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口市公安局发布22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措施。

  这22条措施中,侧重于服务生产经营秩序方面的措施包括:对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纳税大户、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指导、帮助落实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加强与银监、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合作,加大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企业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苗头,及早督促整改;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等。严厉打击向企业、个体经营者收取保护费和强拿硬要、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占集体财产和矿产资源的街霸、市霸、村霸、行霸等各种黑恶势力;从重从快和查处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非法集资经济犯罪等。

  同时,交通管理方面包括:延长货车进入主城区的准入时间。除交通高峰期限行外,货车在主城区均可通行;畅通农副产品、水产品的运输;在城市道路和公路干线上车辆的一般性违章违法行为,重在教育警示,需要给予罚款处罚的,应在法定幅度内从轻从宽。对农用车、个体商贩经营用车的轻微违章行为一般免予处罚。

  同时,还实行首次违规不予处罚制度。对重点项目单位,除有危害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外,对属于非主观故意且没有造成后果的首次违规,以书面形式给予教育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人员中的收入微薄、生活贫困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少用、不用或不并用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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