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李希帆、通讯员柯营之、高斌)农村公路“三分建、七分养”。5月13日,湖北省农村交通建设现场会要求,县财政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通村公路养护经费要不折不扣落实,今年底各地财政专项养护资金也需全部落实到位。 据了解,自2006年起,省交通厅每年拿出专项资金,按每公里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标准,落实全省非列养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交通厅强调,对违规使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和地方财政专项养护资金不落实的地方,省里将停止拨付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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